考办通知

[佛山]办理2021上半年自考毕业的公告

2021-06-10 22:44:16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

一、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为6月15-20日,考生到各区招生办提交毕业材料时间、地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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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毕业办理前期工作


(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须在5月1日前办理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减少聚集


1.针对身份证号码自然升位的考籍信息更正业务(仅有一条记录),考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由系统自动查验,符合身份证号码自然升位规则的,自动审核通过。


2.针对凭等级证书免考的,考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由系统根据我省证书数据库的相关信息自动查验,属实的,自动审核通过。


3.同一考号可以登记多条前置学历信息记录,解决考生使用不同前置学历进行毕业申请或办理免考的需求。


(三)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


上半年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6月1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的,提交省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


5.申请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如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可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取得毕业证后,须于7月5日前登录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当次毕业申请。


三、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八)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四、毕业办理步骤


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相关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的毕业申请。


(二)网上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登录系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双面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


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做任何更改。


(三)提交材料


考生提交毕业材料时注意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入场办理。


身份证的原件(相关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考生一式三份。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原专业名称: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原专业名称: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原专业名称: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疫情防控要求


各区招生办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周密部署、精准施策,强化服务意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计划与安排,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毕业手续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毕业办理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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