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工]关于自考本科专业学位授予情况的公告
2021-11-13 14:23:25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
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
2021年7月26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和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粤学位(2021)5号)的通知, 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应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相同。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应是本单位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并明确该细则将于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9月后不再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有3 个,分别是:《工程造价》(代码:120105)、《行政管理》(代码:120402)、《金融学》(代码:020301K),请广大考生根据自愿原则选择是否报名报考。2022年9月起,上述三个专业符合毕业规定的考生可获取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广东工业大学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但我校不再授予广东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请广大考生相互知照。联系电话:020-37626763,曹老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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