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登记须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自考办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符合自学考试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申办毕业登记手续。现将江门市区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申请时间、提交毕业材料时间及地点
二、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八)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三、毕业办理步骤
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的有关手续,逾期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考生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
selfec/) →考生入口→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登陆 →基本信息维护(必须更新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工作单位)→毕业管理→毕业申请→初审地点(江门市区0701、新会0705、台山0781、开平0783、鹤山0784、恩平0785)→提交毕业申请→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现场提交毕业材料。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二)申请毕业并采集毕业证照
毕业生图像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分,涉及考生的合法权益。请考生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按要求采集符合标准的毕业证书照片,避免产生考生的学历证书数据无法在教育部顺利注册导致延迟获取毕业证书等相关后果。
考生登录系统申请毕业时,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关联校验,并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以确保图像信息的准确性与一致性。图像采集规范及操作流程详见五、六。
(三)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成功采集毕业证照后,须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不按要求填写及盖章的,毕业申请不予受理。
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的格式及内容作任何更改。
(四)提交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考生一式三份。
2.申请专科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交身份证、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申请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自考类型的,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包括从中国内地迁往港澳地区),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自考类型的,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临床医学总论(课程代码:05747)、疾病的营养防治(课程代码:05748)、中医营养学基础(课程代码:05749)、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课程代码:05750)、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2)、食品营养学(课程代码:00988)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关于毕业证照采集、毕业申请的状态及审核结果,将在网上实时显示,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并通过系统毕业管理模块查询相关信息。
(二)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交相关毕业材料,逾期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三)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3年11月中旬,届时请考生留意短信。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复印在同一页)、代领委托书(考生须签名)。领毕业证地点:在交表地方领取毕业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毕业证书,只代保管二个月,逾期后果自负。
(四)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可按照省考办相关规定办理学历证明,具体安排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公告。
(五)不具备现场办理条件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如有问题请提前与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电话:0750—3503934)联系。
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照采集规范及操作流程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六、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我省自考管理系统毕业管理模块,先进行毕业预测,再选择毕业办理地点并填写联系电话,然后点击“申请”按钮。
第二步:系统将考生相关信息与公安人口库信息进行关联。
(1)如校验不通过,则需上传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及手持身份证3张照片,然后点击“提交身份证附件”按钮,提交当地市考办及省考办审核。
查询审核意见:点击毕业管理模块的毕业申请及图像采集功能,则弹出当前审核情况。
如审核流程完成或审核不通过,则可以点击“下一步”按钮,否则不可以进行下一步。
(2)如系统校验通过,或者身份证附件审核通过,则可以进行摄像。
第三步: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无误”按钮。
第四步:了解照片采集标准后,点击“我知道了,去拍照”按钮。
第五步:使用微信或者主流浏览器等进行扫码。
(1)使用微信扫码后,须重新核对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无误”按钮。
(2)了解照片采集规范后,点击“我知道了,去拍照”按钮。
(3)点击“我知道了,去拍照”按钮后,将调用“摄像头”进行摄像。
第六步:摄像完成后,点击“我已摄像完成,下一步”按钮,提交地市考办审核。
查询审核意见:点击毕业管理模块的毕业申请及图像采集功能,则弹出当前审核情况。
第七步:毕业证照片经地市考办审核通过后,重新操作第一步,点击“申请”按钮;毕业申请提交成功,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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