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省自考办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办理的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八)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二、毕业登记步骤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申请毕业之前,须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性别、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考籍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申请毕业并采集毕业证照
毕业生图像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分,涉及考生的合法权益。请考生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按要求采集符合标准的毕业证书照片,避免产生考生的学历证书数据无法在教育部顺利注册导致延迟获取毕业证书等相关后果。
考生登录系统申请毕业时,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关联校验,并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以确保图像信息的准确性与一致性。图像采集规范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毕业申请时间
考生须在6月14日9:30至6月20日16:00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办理地点选择“中山市”。
(四)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需用激光打印机并以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双面”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正面内容不得擅自填写和修改,若某项内容出现空白,请在“考籍管理”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添加修改,再次打印即有内容显示),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
(五)提交毕业材料(以下的复印件须使用A4纸复印)
1.《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申请专科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交身份证、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申请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自考类型的,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包括从中国内地迁往港澳地区),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自考类型的,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4.特殊专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临床医学总论(课程代码:05747)、疾病的营养防治(课程代码:05748)、中医营养学基础(课程代码:05749)、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课程代码:05750)、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2)、食品营养学(课程代码:00988)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现场受理毕业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受理材料初审时间:2023年6月19-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一楼招生考试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760-89989286。
四、注意事项
(一)关于毕业证照采集、毕业申请的状态及审核结果,将在网上实时显示,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并通过系统毕业管理模块查询相关信息。
(二)我中心只对考生毕业材料作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自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三)考生必须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否则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领取毕业证时间预计在2023年10月下旬。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届时考生必须亲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毕业办理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毕业证。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公布的通知。
(五)申办完成了当次毕业手续后,如因工作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可按照省考办相关规定办理学历证明,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明办理指南》(https://www.eeagd.edu.cn/selfec/main/ksgg.jsp?ggxh=113)。
(六)前来我中心办理毕业登记初审的考生可能需要排队等候,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